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文件
豫城后集文〔2013〕14号
关于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及下半年岗位绩效
考核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关于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城院文〔2013〕182号)精神,按照《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集团社会化改革实际,现对集团职工进行2013年度考核及下半年绩效量化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和范围
年度考核及绩效量化考核工作是对集团职工年度工作的全面评价,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集团的稳定与发展。激励全体职工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后勤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考核范围
集团全体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和长期合同工等人员。其中集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有关考核要求执行。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是全体职工岗位绩效奖的考核依据。岗位绩效奖的考核适用“减分”和“加分”部分;奖分或扣分时要根据由单位负责人(或综合质检员)与当事人同时签字确认的《奖惩通知书》或《质量检查整改通知书》。
2、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部门组织和集团研究相结合,充分保证评价意见的广泛性和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3、本学期进行岗位绩效奖考核时,M值定为240元。根据校人事处、财务处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及确定的时间段(按月发放;8月——次年1月为一学期),因2013年11-12月已发放标准的70%,本次考核后确定应发放的岗位绩效奖为2013年8-10月的全额与11-12月份的剩余30%之和。
(二)职工的考核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集团职工的考核以各部门为单位,在集团综合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本单位考核的具体工作,坚决杜绝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集团职工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在规定的日期内,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年度工作情况,并一律规范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必要时进行述职。各单位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述职及处罚扣分的情况,写出对被考核人的评语和考核量化数据报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各单位对职工拟定的考核意见,先由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职工的考核于12月30日前完成。
(三)干部的考核
1、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牵头,由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单位岗位职责要求,以自我总结为主,必要时进行述职,结合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过单位民主测评、集团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拟定考评结果和等级,报请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2、干部的考核于12月30日前完成。
三、考核量化积分评定和使用
(一)岗位绩效奖的评定和使用
根据考核量化结果分别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优秀”和“不合格”的比例应分别控制在15%和10%以下。
各单位评定的绩效奖考评结果占本学期绩效奖发放依据的70%,集团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占本学期绩效奖发放依据的30%。考核结果须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方可执行。
(二)年度及绩效奖考核等级的评定
1、总积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集团前12名(不超过在编在岗总人数的15%),可推荐为“优秀”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20%发放。
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A、事假累计6天(含)以上者,病假累计22天(含)以上者,旷工1天(含)以上者,出现2次(含)以上迟到、早退者;
B、本学期《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中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C、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其行为给学校、集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D、发生责任事故者,或造成其他事故、使学校蒙受损失的责任人;
2、总积分在89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者可推荐为“合格”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00%发放。
3、总积分在60分以下者可评为“不合格”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80%发放。
本学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A、旷工累积5天(含)以上者,事假累计45天(含)以上者,病假累积60天(含)以上者,学期累计迟到、早退达到10次(含)以上者,;
B、本学期《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中2次(含)以上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C、由于工作失误,给学校和集团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者;
4、总积分在40分以下者,或根据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本学期旷工、事假、病假等达到规定的相应天数者,或严重违反《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等,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扣减相应数额的岗位绩效奖,直至停发岗位绩效奖。
5、集团将对年度工作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表彰和荣誉者以及对集团发展做出突出(重大)贡献者(上半年已奖励的除外),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后,在发放应得绩效奖的基础上,另行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各部门考核结果上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0日下午4点。
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