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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及下半年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9 点击量:

 

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文件

豫城校后勤文〔2015〕1号

 

关于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及下半年岗位绩效

考核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校政〔2014〕204号)精神,按照《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集团社会化改革实际,现对集团职工进行2014年度考核及下半年绩效量化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和范围

    年度考核及绩效量化考核工作是对集团职工年度工作的全面评价,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集团的稳定与发展,有利于激励全体职工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后勤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考核范围

    集团全体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和长期合同工等人员。其中集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有关考核要求执行; 借调校内其他部门人员由我集团负责考核,现工作单位须提出考核建议送交我集团供参考。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是全体职工岗位绩效奖的考核依据。岗位绩效奖的考核适用“减分”和“加分”部分;奖分或扣分时要根据由单位负责人(或综合质检员)与当事人同时签字确认的《奖惩通知书》或《质量检查整改通知书》。

    2、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部门组织和集团研究相结合,充分保证评价意见的广泛性和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3、本学期进行岗位绩效奖考核时,M值定为240元。根据校人事处、财务处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及确定的时间段(按月发放:8月——次年1月为一学期),本次考核后确定应发放的岗位绩效奖为2014年8月-2015年1月剩余的30%。

   (二)职工的考核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集团职工的考核以各部门为单位,在集团综合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本单位考核的具体工作,坚决杜绝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集团职工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在规定的日期内,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年度工作情况,并一律规范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必要时进行述职。各单位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述职及处罚扣分的情况,写出对被考核人的评语和考核量化数据报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各单位对职工拟定的考核意见,先由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职工的考核于1月7日前完成。

   (三)干部的考核

    1、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牵头,由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单位岗位职责要求,以自我总结为主,必要时进行述职,结合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过单位民主测评、集团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拟定考评结果和等级,报请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2、本次干部的考核于1月7日前完成。

    3、对集团中层干部“年度任职考核”拟放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届时,将通过在全体职工会议上述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和班子研究等形式,对中层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地年度任职考核,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考核量化积分评定和使用

   (一)岗位绩效奖的评定和使用

    根据考核量化结果分别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优秀”和“不合格”的比例应分别控制在12%和10%以下。

    各单位评定的绩效奖考评结果占本学期绩效奖发放依据的70%,集团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占本学期绩效奖发放依据的30%。考核结果须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方可执行。

   (二)年度及绩效奖考核等级的评定

    1、总积分在90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等级(总人数不超过在编在岗总人数的12%),各部门上报的“优秀”等级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在编在岗人数的12 %,折算的“优秀”等级人员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20%发放。

    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A、事假累计6天(含)以上者,病假累计22天(含)以上者,旷工1天(含)以上者,出现2次(含)以上迟到、早退者;

    B、本学期《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中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C、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其行为给学校、集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D、发生责任事故者,或造成其他事故、使学校蒙受损失的责任人;

    2、总积分在89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者可推荐为“合格”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00%发放。

    3、总积分在60分以下者可评为“不合格”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80%发放。

    本学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A、旷工累积5天(含)以上者,事假累计45天(含)以上者,病假累积60天(含)以上者,学期累计迟到、早退达到10次(含)以上者,;

    B、本学期《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中2次(含)以上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C、由于工作失误,给学校和集团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者;

    4、总积分在40分以下者,或根据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本学期旷工、事假、病假等达到规定的相应天数者,或严重违反《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等,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扣减相应数额的岗位绩效奖,直至停发岗位绩效奖。

    5、集团将对年度工作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表彰和荣誉者以及对集团发展做出突出(重大)贡献者(上半年已奖励的除外),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后,在发放应得绩效奖的基础上,另行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考核时间及结果上报

    本次考核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各部门考核结果上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7日下午4点。

   (一)参加考核的事业编制人员可基于自身实际,选择下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或《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进行填写;人事代理和长期合同工人员选择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考核结果材料由各部门于2015年1月7日前统一报送集团综合办。须报送的材料有:

    ①《考核登记表》,每人1份,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要求:职工本人在“个人总结”签名处和“本人意见”栏目签名;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填写“主管领导评语”;考核等次建议由集团综合办公室按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结果统一填写。

    ②《后勤服务集团2014年度及绩效考核评定表》,各部门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1.后勤服务集团2014年度及绩效考核评定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3.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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