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文件
豫城校后勤文〔2015〕2号
关于公布2014年下半年“岗位绩效奖”
考核结果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及下半年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城校后勤文〔2015〕1号)精神,结合《后勤服务集团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考核原则,突出岗位管理,淡化身份管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要求,经自我总结、民主测评、部门推荐、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2014年下半年“岗位绩效奖”考核结果如下:
一、优秀等次
优秀等次,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20%发放,共13人:卢鹏、吴光泉、赵军伟、邢五吉、姜宏业、李书强、单品、张晓东、肖俊峰、轩平安、邬钢、崔天才、马向辉。
二、合格等次
合格等次,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00%发放,共59人:
马宁奇、罗代、王刚、张少东、郁明华、赵延冰、沈银军、薛敏、张凤丽、王亚男、金锑、付汝乔、刘凌霞、马玉祥、王玉贵、李雪娟、蒋洪君、高志华、杨剑阳、乔洪洋、王佩、于冬梅、裴宏宪、杨新生、武星辉、刘小朋、王桂枝、杨麦丽、王中强、王玉霞、纪晓勉、吴彦林、王素琴、李公法、王艳萍、周玉安、张凤霞、郑富安、边振军、刘三辉、宗姣叶、姜丽娜、轩如意、陈小六、柴勤、刘玉、梁权、严尉元、芦景春、刘小猛、周学明、张辉、周霞、葛海峰、许伟、张新发、赵云宏、米霞、王国华。
三、其他情况
(一)对获得各种荣誉的奖励
为了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凝聚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2014年下半年获得各级表彰和荣誉者,按照多级荣誉就高不就低、同级多项荣誉表彰1项的原则,在发放应得“岗位绩效奖”的基础上,另行发放相应的奖金。
(二)正、副处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人员“岗位绩效奖”,参照在职同级别标准发放。
(三)退休人员张现清、刘国礼、张月荣等同志,因2014年11月退休, 按照有关规定,发放2014年8-11月份“岗位绩效奖”。
(四)借调学校其他部门人员“岗位绩效奖”,按照原外借人员标准发放;借调学校人员刘虹同志,因2014年10月调入后勤管理处,只发放2014年8-10月份;借调学校人员张翼通同志“岗位绩效奖”,因长期病假不发放。
(五)董霖同志系校组织部下派驻村干部,视同在岗职工,按相应岗位绩效分值发放;马玉慧同志系本年度双向竞岗后落聘人员,根据集团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停发本学期“岗位绩效奖”。
(六)依据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第15期《关于对董绍明同志违规经营 “小卖部”处理情况的通报》的决定,扣发董绍明同志2014年下半年“岗位绩效奖”的30%。
(七)待岗人员邵明伟、何才亮、何长峰等同志不发放“岗位绩效奖”。
本通知仅适用于2014年下半年“岗位绩效奖”考核,解释权在集团综合办公室。
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