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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

关于开展职工2015年上半年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30 点击量:

 

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文件

 

豫城校后勤文〔2015〕10号

集团各单位:

    按照《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集团社会化改革实际,现对集团职工进行2015年上半年绩效量化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和范围

    绩效量化考核工作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集团的稳定与发展,是对集团职工2015年上半年工作的全面评价,激励全体职工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后勤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考核范围

    集团全体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和长期合同工等人员。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劳动竞岗工作的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岗位责任书》是全体职工岗位绩效奖的考核依据。岗位绩效奖的考核适用“减分”和“加分”部分;奖分或扣分时要根据由单位负责人(或综合质检员)与当事人同时签字确认的《奖惩通知书》或《质量检查整改通知书》。

    2、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部门组织和集团研究相结合,充分保证评价意见的广泛性和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3、本学期进行岗位绩效奖考核时,M值定为240元。根据校人事处、财务处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本次考核后确定应发放的岗位绩效奖为2015年2月至7月岗位绩效奖剩余的30%。

   (二)职工的考核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集团职工的考核以各部门为单位,在集团综合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本单位考核的具体工作,坚决杜绝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集团职工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在规定的日期内,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工作情况,并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必要时进行述职。各单位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述职及处罚扣分的情况,写出对被考核人的评语和考核量化数据报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各单位对职工拟定的考核意见,先由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职工的考核于7月5日前完成。

   (三)干部的考核

    1、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牵头,由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单位岗位职责要求,以自我总结为主,必要时进行述职,结合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过单位民主测评、集团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拟定考评结果和等级,报请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2、集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本部门累计涉及3人(次)以上的,原则上取消该部门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岗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资格。

    3、干部的考核于7月5日前完成。

    三、考核量化积分评定和使用

   (一)岗位绩效奖的评定和使用

    根据考核量化结果分别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优秀”和“不合格”的比例应分别控制在15%和10%以下。

    各单位评定的绩效奖考评结果占本学期绩效奖发放依据的70%,集团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占本学期绩效奖发放依据的30%。考核结果须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方可执行。

   (二)绩效奖考核等级的评定

    1、总积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集团前12名(不超过在编在岗总人数的15%),可推荐为“优秀”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20%发放。

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A、事假累计6天(含)以上者,病假累计22天(含)以上者,旷工1天(含)以上者,出现2次(含)以上迟到、早退者;

    B、本学期《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中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C、本学期违反《后勤服务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的通知》控烟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

    D、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其行为给学校、集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E、发生责任事故者,或造成其他事故、使学校蒙受损失的责任人;

    2、总积分在89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者可推荐为“合格”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100%发放。

    3、总积分在60分以下者可评为“不合格”等级,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确认后,按相应岗位绩效奖的80%发放。

    本学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A、旷工累积5天(含)以上者,事假累计45天(含)以上者,病假累积60天(含)以上者,学期累计迟到、早退达到10次(含)以上者,;

    B、本学期《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中2次(含)以上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C、本学期违反《后勤服务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的通知》中3次(含)以上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

    D、由于工作失误,给学校和集团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者;

    4、总积分在40分以下者,或根据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本学期旷工、事假、病假等达到规定的相应天数者,或严重违反《后勤服务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的通知》,且屡禁不止、给集团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或在定编定岗过程中不能通过“双向选择”竞得岗位者等,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扣减相应数额的岗位绩效奖,直至停发岗位绩效奖。

    5、集团将对2015年上半年工作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表彰和荣誉者以及对集团发展做出突出(重大)贡献者,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后,在发放应得绩效奖的基础上,另行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各部门考核结果上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5日。

 

 

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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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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