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总支部委员会(通知)
豫城后集党文〔201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要求,近一个时期将把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反对“四风”的一项重要抓手。学校为此专门成立了5个督导组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或暗访督查。集团综合办公室已根据校党委要求,把集团所有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办公地点上报给了学校有关部门。希望集团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规定,把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为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的务实之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出勤时间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到工作时间午餐不饮酒,公共场所不吸烟,办公电脑不玩游戏、不网购、不闲聊。
二、保持检查督导常态化。集团将在学校有关部门检查、暗访的基础上,由质检人员不定期的对集团所有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并记录备案。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和岗位职务行为管理的通知》(豫城院文〔2013〕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豫城后集文〔2013〕13号)履行请假、销假程序。凡是不按程序请、销假的均按照旷工或早退处理。
四、严格执行处罚制度。凡是由学校督导组或集团质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旷工、迟到、早退现象的,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豫城后集文〔2013〕13号)对当事人的考核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给予相应的扣除。
五、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一岗双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要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外,还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单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劳动纪律,还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特此通知。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