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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

后勤服务集团质量检查通报第14期
发布日期:2014/11/06 点击量:

 

    本期质检通报主要内容是:迎接省行风评议工作准备情况和行风评议反馈出来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现通报如下:

    一、迎接省行风评议准备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10月27日上午,为迎接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督导检查组的检查,集团总经理卢鹏、党总支书记马宁奇、综合办副主任赵延冰和综合办质检员对校园保洁、绿化、学生公寓、餐厅、地下通道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学校部署和集团的要求,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效果显著。但检查中,在保洁服务、饮食服务和商贸服务等方面发现了不少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并将此作为年终“岗位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指标。现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保洁服务

    存在问题:景观大道4#教学楼门口有显著白色垃圾;在清运体育场垃圾时,未对车辆遮盖,有大量的垃圾散落地面;由于物业服务中心对两个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脱管现象,致使地下通道西出口北面空地、文管学区1#、2#、3#、4#学生公寓楼周边的绿化带、草坪上散落大量的白色垃圾和杂物无人清扫,严重影响了校园环境;综合办质检员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2#服务楼西侧片林内有大量损坏的桌椅和建筑垃圾,经多次向物业服务中心反馈,至今无人清扫;学生生活区垃圾箱垃圾溢出和清运不及时的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要求:(1)要严格按照《后勤服务集团校园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检查实施办法》中对校园卫生保洁人员的规定要求、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检查,层层监管,使校园卫生保洁常态化、标准化,对白色垃圾“零容忍”,确保保洁工作高标准、高质量;(2)尽快安排卫生保洁人员对散落地面的垃圾、地下通道西出口北面空地、文管学区1#、2#、3#、4#学生公寓楼周边绿化带、草坪上散落的白色垃圾和杂物及2#服务楼西侧片林内的桌椅和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处理意见:(1)景观大道4#教学楼门口,文管学区1#、2#、3#、4#学生公寓楼周边的绿化带、草坪,2#服务楼西侧片林等片区相关责任人,缺乏对这些片区的检查和监管,负有失职责任,决定对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批评,并依据《后勤服务集团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和《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作为考核相关责任人本学期“岗位绩效工资”的重要指标;(2)“名仕物业”在往体育场清运垃圾时,未对垃圾车辆遮盖,有大量的垃圾散落地面,2#服务楼西侧片林内的桌椅和建筑垃圾,无人打扫,严重污染环境,依据《合同》,决定对其罚款100元;“恒安邦物业”所属保洁区:文管学区1#、2#、3#、4#学生公寓楼周边的绿化带、草坪内,存在大量陈旧性垃圾,无人打扫,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依据《合同》,决定对其罚款100元。

   (二)饮食服务

    存在问题:一食堂存在用拖把擦拭餐桌的现象,有待改善;布芳园餐厅后厨排污管道未定期清理消毒,有异味;卫生间门口走廊有未清扫的烟头;碗筷的清洗与消毒要派专人管理,依然存在使用现金的现象,部分“一卡通”卡机损坏,应尽快更换;三个学生餐厅还存在有个别商户使用一次性筷子。

    整改要求:(1)继续加强督导一食堂餐饮公司和商户,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范,严禁使用拖把擦拭餐桌,配置专用的卫生保洁工具;(2)餐饮公司要安排专人对后厨排污管道、卫生间走廊定期清理消毒,统一对碗筷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洁需进一步细化,坚决取缔一次性筷子的使用;(3)加大对各学生餐厅的监管力度,开展学生餐厅校园“一卡通”全覆盖的专项整治工作,三个餐厅要统一管理。要尽快解决校园“一卡通”卡机的更换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部投入使用。

     处理意见:(1)饮食服务中心对餐饮公司监管不到位,对饮食服务中心提出批评,并依据《后勤服务集团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和《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作为考核相关责任人本学期“岗位绩效工资”的重要指标;(2)对一食堂违规使用拖把擦拭餐桌的行为,严重违反食堂卫生规范,罚款100元。

   (三)商贸服务

    存在问题:未及时办理一、二号服务楼商户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

    整改要求: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件,完善经营手续。

    处理意见:商贸服务中心要督促各商户积极主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要把证照是否齐备作为下一年度签订租赁合同的核心要求,无证照不予签订合同。

    二、省行风评议反馈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2014年10月27日下午,省行风评议工作组及校领导对我校食堂、公寓、超市等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组反馈的意见,现对检查中反馈出来出现问题进行通报和处理。

   (一)反馈出来的问题

    饮食服务中心:布芳园餐厅一楼将馒头筐随意摆放地上,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和经营规范;布芳园餐厅二楼大厅地面油腻粘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清理干净;蓝青园餐厅后厨操作间地面卫生差没有做到干净整洁等。

    公寓服务中心:一区1号楼公共卫生间异味大,保洁质量不好。

    商贸服务中心:一、二号服务楼商户没有按规定办理经营证照。

   (二)处理意见

    为了严明纪律,切实提高餐饮企业履行合同能力,强化集团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为我校行风建设工作添砖加瓦,按照责任追究制原则,依据有关《合同》和规定,经研究,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对布芳园餐厅一楼将馒头筐随意摆放地上的做法,决定对郑州老兵餐饮处以10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和责成书面说明原因;对布芳园餐厅二楼大厅地面油污多的情况,决定对许昌特美兹餐饮公司处以100元罚款,并对相应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蓝青园餐厅后厨操作间地面卫生差,决定对郑州老兵餐饮处以100元罚款,并对相应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一区1号楼公共卫生间异味大,决定对相关楼长和保洁人员的失职行为提出通报批评,视整改效果决定是否予以经济处罚;对一、二号服务楼商户没有按规定办理经营证照的情况,决定对商贸服务中心提出批评,并限期办理完毕。

 

 后勤服务集团综合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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