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各单位:
为了深入推动后勤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总体稳定、局部调整、总量控制、人岗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减员增效,真正建立“有为才有位”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历年来定编定岗及岗位实际运行情况,结合2016年各单位劳动岗位实际需求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16年度劳动岗位设置计划。决定在各单位开展中层以下劳动岗位竞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计划
经研究,2016年中层以下岗位设置74岗位共306人,其中:综合部,设3岗3人;计划财务部设1岗1人;人力资源部设1岗1人;监督检查部设2岗3人;工程管理部设2岗2人;房产管理部设1岗1人;物资供应部设3岗4人;饮食服务中心设3岗6人;公寓服务中心设10岗145人;物业服务中心设20岗67人;能源动力服务中心设11岗52人;工程修缮中心设6岗7人;商贸服务中心设5岗8人;一卡通部设4岗4人;教工餐厅设2岗2人(详见附件1)
二、竞岗要求
各单位依据确定的2016年度劳动岗位设置计划(见附件1)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在岗位数量限度内按照精干队伍、优化结构、双向选择、先高后低的原则,组织开展竞岗工作:
1、本次劳动岗位竞岗,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老人”指事业编制、人事代理、长期合同工等在编员工,“新人”指临时工等非在编员工。“老人”根据不同的岗位及绩效分值,经考核后,取得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新人”无岗位绩效工资。确定岗位绩效分值的依据暂按原《后勤服务集团收入分配暂行办法》(豫城后集文〔2013〕6号)。
2、岗位绩效工资向技术性岗位倾斜。劳动岗位中的技术性岗位,要求持有相应的技术证书或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鼓励员工中的工人技师等积极参加技术性岗位的竞岗,尽量减少高职低聘情况。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且与现就职技术岗位性质一致的人员,可享有该岗位技术职称对应的绩效分值。人事代理和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工的绩效分值坚持同工同酬、同岗同酬的原则,按100%绩效分值执行。
3、各单位竞岗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按照本《通知》精神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要做到“两个负责”。首先要对单位负责,即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相应岗位的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其次要对拟聘用人员负责,即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部门领导指挥,并能充分发挥和调动其工作潜力和积极性。在今后实际工作中,如出现有违“两个负责”的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4、待岗的有关规定。在编员工本次竞岗未上岗者,一般情况下,将暂按原后勤服务集团文件(豫城后集文〔2014〕8号《关于劳动竞岗工作的补充规定》)中相关规定做待岗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或岗位需求,经领导班子研究后进行统一安排,并结合岗位属性和特点另行研究确定相应的岗位绩效分值。不服从分配者,按照待岗处理。待岗人员从待岗之日起12个月内发100%的基础工资,一年以后仍未上岗的,从待岗第13个月起发70%的基础工资,待岗人员自待岗之日起,不享受在岗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和福利。待岗时间超过24个月的,从第25个月开始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本次竞岗周期为1年。为了保持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本次竞岗结果1年之内原则上不做调整。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由竞岗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研究讨论决定。
三、竞岗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能胜任申报岗位的工作。
4、符合国家有关在岗年龄规定。临时工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特别急需的技术性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以上年龄的计算以2016年8月31日止的实际年龄为准。
四、组织领导
此次竞岗工作由竞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竞岗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竞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张奉举、马宁奇。
副组长:范光明、罗代、王刚、郁明华、张少东。
成 员:胡建业、郑富安、滕保军、赵延冰、张凤丽、吴光泉、刘玉、王佩、赵延峰、杨恒、李铁钢、邬钢、陈添荣、王天龙、刘凌霞、张培峰。
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陈添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竞岗程序
1、成立基层竞岗领导小组。各单位成立竞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动岗位竞岗工作。依据“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2016年劳动岗位设置计划”,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结合个人意愿,采取双向选择形式开展员工竞岗工作。
2.采用“先高后低”原则依次进行竞岗。“先高后低”是指先“老人”,后“新人”。
各单位首先于8月30日至31日面向“老人”等在编员工开展第一次劳动岗位竞岗。员工到各用人单位领取并填写“劳动岗位竞岗登记表”(见附件2)。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择优录用并报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确定拟录用名单。本批次拟录用员工名单及竞岗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条件中必备的学历和技术证书等于8月31日下午5时前一并送交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9月1日至2日各单位面向临时工及部分空余岗位进行第二次竞岗。员工到各用人单位领取并填写“劳动岗位竞岗登记表”(见附件2)。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择优录用并报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确定拟录用名单。本批次拟录用员工名单及竞岗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条件中必备的学历和技术证书在2日下午5时前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3、进行核岗及资格审查。成立由副处长范光明任组长,陈添荣、胡建业、王天龙、赵延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核岗工作组,主要针对临时工岗位现场逐一核对,核对无误后须经核岗工作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见附件4)。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学历、年龄等上岗必备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核岗及资格审查要在9月5日以前全部完成。
4、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须经核岗和资格审核合格后,报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