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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餐厅开展校园“一卡通”全覆盖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2 点击量:

 

河南城建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文件

    豫城校后勤文〔2014〕17号

 

关于在学生餐厅开展校园“一卡通”全覆盖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餐饮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餐厅全面使用校园“一卡通”,杜绝现金交易,迎接河南省行风评议及河南省“文明餐桌”活动,加大对各学生餐厅的监管力度,促进学生餐厅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开展学生餐厅校园“一卡通”全覆盖的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

    坚持科学监管,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眼长远,重在实效的工作原则,力争通过落实一系列措施,全面推动学生餐厅校园“一卡通”工作,确保学生餐厅校园“一卡通”全覆盖,杜绝现金使用,切实提升学生餐厅文明服务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  鹏

    副组长:罗  代  王建红  陈志涛  陈协信

    成  员:吴光泉、饮食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各餐厅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光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一方面,餐饮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商户会议,传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校园“一卡通”的《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强调实施校园“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各商户理解并主动配合此项工作;另一方面,饮食服务中心要积极与学生管理部门配合,努力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使学生了解到使用校园“一卡通”消费不仅是食品安全的要求,也是有效保障个人利益的需要,以达到学生主动使用校园“一卡通”消费的目的。

   (二)科学监管,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由饮食服务中心牵头,餐饮公司全力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查商户收取现金情况。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现场检查与查看监控相结合,餐饮公司必须完善监控设施,做到一窗口一摄像头,若发现收取现金的商户,第一次罚款500元,收取现金累计2次的商户,餐饮公司必须将其清退,否则,后勤服务集团有权从餐饮公司营业额中逐月罚款1000元,直至将其清退为止。

   (三)完善监督制度,建立上报机制。在日常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商户收取现金现象,已成事实,开具的处罚单必须于当日上报集团领导签字备案,不得更改,发现工作人员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副卡系统,确保校园“一卡通”出现故障时,副卡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各餐厅充值点必须配备专职人员,提高充值点的服务水平,餐饮公司加强对各窗口卡机的维护工作,并及时配备自属专职维修人员。

后勤服务集团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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