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园环境检查情况处理意见的通报
集团各单位:
2015年3月24日下午和25日上午,校长孔留安带队对布芳园餐厅、学生生活区、理工校区校园和教学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学生生活一区1号公寓楼楼内管理及保洁服务质量优良和理工校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出了表扬,对布芳园餐厅消毒间卫生清扫不彻底、餐厅周边卫生未清扫、白色垃圾多、一楼餐厅地面保洁状况差和三区3号公寓楼大厅停放电动三轮车及堆放与值班无关的物品、存在安全隐患、大厅卫生未打扫等情况提出了严肃批评。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及服务人员岗位责任意识,依据《后勤服务集团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后勤服务集团临时用工管理办法》和《后勤服务集团2014年度劳动岗位设置计划》中劳动岗位岗位职责之规定,真正体现奖优罚劣原则,经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做如下奖罚处理,现通报如下:
一、对一区1号公寓楼相关人员的表彰决定
在3月24日的检查中,一区1号公寓楼管理秩序规范、保洁效果优秀,受到校领导表扬。决定对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同志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中考核标准第4项加分项第2条之规定,对公寓服务中心学生生活一区区长杨麦丽同志提出表扬, 奖励本学期岗位绩效分值2分,对学生生活一区1号公寓楼楼长周社娇同志、值班员刘丽红同志提出表扬,分别奖励周社娇同志当月工资200元、奖励刘丽红同志当月工资100元。
二、对校园保洁工作相关管理人员的表彰决定
在3月24日和25日的检查中,理工校区校园保洁效果优秀,做到了保洁常态化,校园环境较以往有显著改观,受到校领导表扬。决定对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据《后勤服务集团临时用工管理办法》、《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中考核标准第4项加分项第2条之规定,对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赵云宏同志、卫生监督员马向辉同志提出表扬,分别奖励赵云宏同志本学期岗位绩效分值2分、奖励马向辉同志本学期岗位绩效分值1分。
三、对布芳园餐厅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
在3月24日的检查中,发现布芳园餐厅一楼消毒间卫生清扫不彻底、餐厅周边卫生未清扫、白色垃圾多、一楼地面保洁状况差,受到校领导批评,给集团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提出批评,并依据《后勤服务集团员工量化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中考核标准第4项第13条之规定,分别扣发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管崔天才同志本学期岗位绩效分值2分、扣发食堂管理员张凤霞同志本学期岗位绩效分值1分,并限期对餐厅卫生进行认真整改。
四、对三区3号公寓楼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
在3月24日的检查中,三区3号公寓楼卫生保洁效果差、存在显著安全隐患,受到校领导点名批评,给集团造成不良影响。为了切实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公寓管理及服务人员执行力,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区长提出批评,并依据《后勤服务集团临时用工管理办法》,分别扣发三区3号公寓楼楼长孟祥捷同志当月工资200元、扣发值班员魏延斌同志当月工资100元,限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视整改效果决定在下一轮“定编定岗”工作中是否予以聘任。
特此通报。
后勤服务集团综合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